陪審團認為DHL對侵犯版權和違反誠實信用和公平交易的合約負有法律責任。
新澤西州特倫頓2018年7月25日電 /美通社/ -- 美國新澤西州地區(qū)法院的一個陪審團裁定德國郵政系統(tǒng)德國郵政(Deutsche Poste)的全球貨運部門 DHL 因侵犯版權和違反誠信及公平交易的合約而對 LOG-NET, Inc. 負有法律責任。陪審團判給 LOG-NET 1440萬美元的賠償金。在過去的六年里,LOG-NET 也成功地對使它成為同一訴訟中被告的 DHL 的指控進行了辯護。陪審團還決定反對 DHL,駁回了他們的所有申訴。此外,DHL 此前曾收到一項禁令,阻止 LOG-NET 移除和保護其知識產(chǎn)權。由于陪審團駁回了 DHL 的合同索賠,禁令將被解除。
LOG-NET 首席執(zhí)行官兼創(chuàng)始人 John Motley 表示:“創(chuàng)業(yè)和卓越的技術創(chuàng)新都十分不易?!彼^續(xù)說:“很少有技術初創(chuàng)企業(yè)能夠成功幸存,可是有著47萬名員工的 DHL 卻在兩家公司的合約下從事著令人不安和不公平的行為,為此我們經(jīng)歷了一場漫長而艱難的斗爭。我為 LOG-NET 的團隊感到驕傲,他們在案件的處理過程,依然為我們的客戶提供了技術創(chuàng)新和卓越服務。”
LOG-NET 在 Air Express International (d/b/a DHL Global Forwarding) v. LOG-NET, Inc. – Civ. A. No. 12-1732 (D.N.J.)一案中由總部位于新澤西州紐瓦克的 Walsh, Pizzi, O'Reilly, Falanga 的 Marc Haefner、Eleonore Ofosu-Antwi、Joseph Linares、Zahire Estrella 和 Colleen Maker 擔任法律代表。Motley 先生表示:“盡管與擁有更多資源的對手 DHL 打交道,Walsh 依然使 LOG-NET 獲勝。他們的法律顧問非常杰出,而且十分熱情。重要的是,這次獲勝使我們恢復了誠信,這要感謝 Walsh?!?/p>
Motley 先生補充說:“我希望我們的案例能成為美國企業(yè)家和創(chuàng)新者的榜樣和警告。你必須努力保護創(chuàng)意,用大量的努力,防止他們被你想要進入行業(yè)的領導者偷走。如果被問及你的技術是如何工作的,自動便是較好的答案。如果你發(fā)現(xiàn)自己陷入了一場法律斗爭,那一定要有耐心。相信陪審團。我們的司法制度并不完美,但很公平?!?/p>